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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学院拟于412日至430日对本院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加强教学日常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环境学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教学检查工作内容

1)落实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情况,对照审核评估指标查找出的主要薄弱环节及整改计划。

2)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修订。严格遵守培养计划制定、修订的工作规范和基本程序,做好培养计划制定、修订过程中专业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课堂教学状态、教风学风情况、实验教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4)检查教学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参加教学培训、落实试讲制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措施与成效、对评教居后5%及初上讲台的教师的跟踪帮扶措施、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讨活动开展等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进度表等资料的检查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

6)问题整改情况。上学期教学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师生反映的教学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每个问题截至目前的解决落实进展。

2.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1412-425:2021级本科培养计划首轮修订。

第一阶段(412日之前):召开专业系教学主任会议,启动培养计划修订工作(本科生院通知正式下达之前,先进行专业课程体系优化);

第二阶段(425日之前):各系召开培养计划修订会议,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和学校相关精神完成培养计划初稿撰写,并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一并提交);

2419-25日:各专业系结合教学研讨活动,以集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照审核评估指标查找主要薄弱环节并制订整改计划,于425日之前将审核评估指标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报送学院;

3419-430日,教务办组织教学规范和教学管理文件集中学习;各系、实验中心、各责任教授团队围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教材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应用、课程组建设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持续提升等问题开展自检,期间各系组织召开专题教研活动至少1次,梳理和查找教学环节中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实验中心详细自查实验教学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430日之前各系(实验中心)将教研活动记录提交至学院。

4419-430日,学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各专业系(实验中心)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务办及学工组按照“工作计划表”的具体要求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包括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各个思政课课堂)并进行反馈,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57日之前专家将听课表提交至学院。

6415-426日,由教务办组织各系对各的毕业设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结果于427日予以公布。428-55日,由教务办督促毕业设计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整改。

7)迎接学校检查及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务处安排检查小组参加院(系)师生座谈会和毕业班教学情况反馈座谈会,就主要检查内容听取教学院长的工作汇报,检查相关资料,了解院(系)教风、学风情况,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座谈会的时间为:428日(第九周星期三)下午15:00-17:30,地点:环境学院二楼216小会议室。学校本科生院专家、院系领导、学院教指委成员、专业系教师代表、教务办和学工组的负责人,以及高年级各专业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854-6日:教务办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将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及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转交系教学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对于本单位难以解决或需学校协调处理的教学问题,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及时反馈本科生院;

957日:填写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至本科生院。


                                          环境学院本科教务办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