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9月9日发布)精神和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1.组织领导原则。
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2022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工作组组长:杨家宽、刘利剑
工作组副组长:王琳玲、周雅琦、吴晓晖
工作组成员:王宗平、侯慧杰、于靖华、毛娟、李森、王飞飞、杨丹妮、蔡煦、杨群、李必胜
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察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监察组组长:胡平放
监察组副组长:王松林
监察组成员:郭利民、谢鹏超、朱娜
2.程序规范原则。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根据学院特点科学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所有涉及推免生工作原则、评价体系、具体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事项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并以书面或会议纪要形式报告学院党政联席会。
3.科学评价原则。通过推免生选拔考核工作,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和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4. 信息公开原则。通过学院网页公布推免生名额、推荐办法,对拟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进行公示。保持推免信息咨询、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5. 关系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上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6.严格审核原则。推免学生本人须提交有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和成绩排名(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学院由各系抽调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的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
7.违规严处原则。加强诚信建设,对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肃惩处,已入学的要取消研究生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指标分配办法
1.面上分配指标
(1)普通班推免指标
2022届普通班毕业生(不包括给卓班)总人数106人,学校下达普通班面上分配指标总数为18,各专业面上分配指标数计算方法如下:
各专业普通班推免分配指标数=教务处面上指标分配数×(各专业毕业生人数/2022届普通班毕业生总人数)。
(2)给卓班推免指标
2022届给卓实验班共有25人,本科生院根据实验班推免指标为班级总人数40%的比例规定分配给卓班推免生指标共10个。
2.特殊分配指标
学校下达奖励性特殊分配指标总数为3个,奖励原因和分配方法如下:
(1)专项奖励环境工程专业获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特殊推免生指标。
(2)因我院国内升学率高于全校平均水平,学校奖励推免指标1名。我院2022届毕业生总人数131人,各专业班升学奖励分配指标数计算方法如下:。
各专业班升学奖励分配指标数=升学奖励分配指标数×(各专业班毕业生人数/2022届毕业生总人数)。
3.推免指标分配结果
专业 |
面上分配 |
双万奖励 |
升学奖励 |
推免分配总指标 |
环境工程 |
7.81 |
2 |
0.35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6.45 |
/ |
0.29 |
7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3.74 |
/ |
0.17 |
4 |
给排水卓越班 |
10 |
/ |
0.19 |
10 |
合 计 |
28 |
2 |
1 |
31 |
注:2018级本科生总人数共131人(不含留级生)。其中,给卓班25人;普通班总人数为106人,包括给排水专业22人,环境工程专业46人,建环专业38人。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1.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已完成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学分要求, 补考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6.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7.注重全面发展,在双创、体育、艺术活动等方面表现良好;
8.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四、推免考核成绩评定方案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9日发布)文件精神执行。
推免考核体系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学业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思想品德考核由学工组牵头组织,由学生所属党(团)支部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给出实事求是的评价。通过思想品德考核的学生方具备参加学业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的资格。
学业考核以学生在校前三个学年的本科课程学习情况为依据,考核成绩取学生前三个学年的总平均加权成绩(重修前,以学校HUB系统提供的当前数据为准),即
学业考核成绩=学生前三个学年的总平均加权成绩。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以学生综合素质评分为依据,考核范围和评分规则参见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评分细则》。科创类、竞赛类等综合素质评分项须经过学院专家组(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的审核鉴定方为有效,审核鉴定过程须组织有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鉴定结果须在学院网页上公示。
推荐考核成绩由学业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组成,即
推荐考核成绩=学业考核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五.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1. 9月10-13日: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监察组、学生综合素质考核鉴定专家组;制订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负责:院本科教学负责人,本科教务办和学工组协助);
2. 9月13日晚:向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上报本科生院(负责:本科教务办)
3. 9月14日:总平均加权成绩排名前50%学生的前三个学年成绩审核,公布各专业候选人名单(负责:本科教务办);
4. 9月14-16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材料收集、整理,学生提交个人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扉页和论文主体,或录用证明)、专利证书等;综合素质评分统计(负责:学工组);
5. 9月17日上午: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分进行审核鉴定,给出最终综合素质评分(负责:各系专家组;教务办和学工组配合);
6. 9月17日下午和晚上:推荐考核成绩统计及审核(学工组统计,教务办审核);
7. 9月18日:公示1:1推荐免试生名单(负责:本科教务办)
8. 9月18-20日:学院依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填报推免生表格(表单格式及基础数据由本科生院提供)(奖励加分部分由学工组负责,加权成绩及综合成绩审核由本科教务办负责);
9. 9月22日前: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名单及成绩排名上报学校本科生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