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我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培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实验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4年9月6日发布)”(附件1)文件精神,我院拟于2024年9月开展2023~2024学年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验班(简称“给卓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2023-2024学年度环境学院实验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专项工作组
组 长 杨家宽 刘利剑
副组长 侯慧杰 王宗平 周雅琦
成 员 吴晓晖 王松林 任拥政 毛 娟 谢鹏超 郭 刚 陆谢娟 刘正乾
周爱姣 罗 凡 苗 蕾 姜 薇 冯晓楠 陈 勇 杨 群 杨 凯
闫怡涵 周博坤
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法
1.评价对象
2021、2022和2023级给卓班在读学生;申请加入给卓班的给排水专业普通班学生。
2.评价方法
根据严进严出原则,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时代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由学院专项工作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业进展及综合能力培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三、评价结果使用
1.分流退出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时代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条有关规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原则上退出实验班:
(1)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80;
(2)因学年累计2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学年加权平均成绩<80被给予学籍警示,警示期一学年后仍未满足成绩要求;
(3)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因各种原因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4)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5)在学习过程中,尤其是企业学习阶段,通过校企联合评价表明学生不适合工程型人才培养的,根据校企联合管理小组的建议,向学生提出合理的个人发展规划并建议其退出实验班;
(6)自愿申请退出。
退出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2.遴选补入
实验班如有学生退出,学院在给卓班学生总人数不超过原计划招生数的前提下,通过自愿报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遴选学生补充进入给卓班。报名和参加遴选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环境学院在籍本科生(非大一年级);
(2)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交《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表》(附件3);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加权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排名不低于前5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5)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优秀学生。
学院专项工作组对满足以上条件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经学院公示,学院教指委和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本科生院批准后,可补充进入给卓班。
四、评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9月15-23日:制定学院考核方案,提交教指委及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9月23日:发布考核通知至各年级实验班学生;
9月23-24日:学生填表,学业成绩信息和综合能力考核材料汇总整理;
9月24日:提交学院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至启明学院;
9月24-26日:学生综合能力考核答辩;
9月26日:考核成绩汇总,考核结果公布;
9月27日:提交考核结果至启明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实验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4年9月6日发布)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时代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细则
附件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