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所)、实验中心: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拟于4月7日至4月25日(第8~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结合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问题整改工作安排,检查各院(系)教学核心环节7个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严格规范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在制定、修订过程中的程序,提供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过程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
(2)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课前准备、课堂(含实验)教学状态、复习巩固等制度落实情况。
(3)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方案,试卷命题、保密与印制、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质量监控与资料归档等主要环节。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设计或科学研究、论文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等的检查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资料存档与工作总结等。
(5)实习教学。实习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实习的组织领导与教学准备、组织实施与实习指导、学生实习的纪律情况、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实习质量监控、实习总结与资料归档等。
(6)审核评估问题整改情况。评估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拟定整改计划。
根据学校安排并结合环境学院实际情况,将我院本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4月7日-4月18日(第8-9周):教学文件、规范学习与自查自检,教学研讨。
(1)教务办组织学习各类教学规范文件,整理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过程文件,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等;
(2)各专业系(所)及课程团队组织教师自查2024年9月至今理论、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如有教学大纲调整需求,请提交教学大纲修订申请(需课程团队负责人签字)并附更新后的教学大纲文本至学院教务办备案。
(3)各专业系(所)、课程团队结合自身情况,围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优化、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新形态教材建设、课程平台使用、AI辅助教学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问题开展教学研讨活动,组织召开专题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并做好活动记录。
(4)实验中心详细自查实验教学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请各系(所)、实验中心、课程团队妥善保存教学研讨活动会议记录及其它相关材料以备学校抽查。
2.4月7日-4月18日: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院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各专业系(实验中心)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课程团队负责人、教务办及学工组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各个思政课课堂)并进行反馈,检查实验教学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4日21日之前将听课表提交至学院。
3. 4月10日-4月14日(第8-9周):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教务办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工作日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专业系自查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等,做好迎接校本科教学督导团检查的各项准备。
4. 4月15日-4月23日(第9-10周):各类教学材料整理归档。教务办组织专任教师完成上学期各门考试课、考查课教学考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各专业系提交上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教务办组织专任教师完成实验、课设、实习等实践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
5. 4月24日:召开师生座谈会。师生座谈会的时间为:4月24日(第10周星期四)下午15:30-17:30,地点:东三十一楼218会议室。院系领导、学院教指委成员、专业系教师代表、教务办和学工组的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年级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6. 4月24-25日: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反馈。教务办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将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及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转交系教学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对于本单位难以解决或需学校协调处理的教学问题,经分管院长批准后及时反馈本科生院。
7. 4月26-27日:期中教学检查材料上报。教务办撰写上报“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至本科生院质量监控与督查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