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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办理事宜

发布时间:2018-09-19 浏览量:

各位同学,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通知已上传至附件,请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同学详细阅读通知,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1025日前寄达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资助辅导员汪建辉老师(电话:15927014281,邮箱1195831368@qq.com,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东十三楼)215室)。逾期未寄达且未提前书面告知的,视为主动放弃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格,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按时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