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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招聘2020-2021学年助教助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

    为调动研究生参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减轻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办法:


一、招聘对象

1、申请对象必须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9号)的资助对象要求。

2、按研究生资助年限,资助年限最长不超过规定学制年限。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业优良、学有余力且愿意兼任助理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助理类别

助教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助管承担各聘用单位的辅助性管理工作。协助各单位做好通知和资料收发、汇总、报送工作。

三、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我院每学年开学将把学院的助教、助管岗位需求发布在学院网页上,包括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应聘时间等信息。


2、自愿申请:学生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和性格特点,申报相应岗位需求(见附件1(建议助管助教所申请的岗位与实习实践申请岗位统一),于年930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296354963@qq.com

联系人:汪丽贤助理 联系电话:17855367917


3、严格筛选: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筛选。学院需在102前完成助管助教的筛选工作,并由研工组统一公布学院助教助教聘任名单。


4、岗前培训:招聘结束后的第一周开展全体助教、助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5、签订协议:105日前与岗前培训合格的同学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理聘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后受聘者以及聘用单位不得随意解约,但是助管、助教工作不认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与受聘者解约,并发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理解除协议通知》。


四、岗位考核及劳酬发放

1、岗位考核:各聘用岗位部门应严格管理,记录考勤,按时考核,要求受聘研究生按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理工作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研究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助教与助管的工作量原则上为10小时/周。


2、酬金发放:助教、助管津贴由研究生院和聘用单位各承担一半。助教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依据各单位承担教学工作量核定,助管岗位由人事处依据校内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定,报研究生院备案。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1、为方便各系所开展工作,也便于学生熟悉所在系所工作情况,请各系所学生优先选择各自所在系所报名,系所之间不要交叉报名(举个例子,环工的同学最好报环工专业的岗位)。欢迎各系所学生报名参与学院工作。

目前拟招聘岗位和相应人数要求:

本学期共招聘助教23,助管2人。

2、受聘者需保证每周两个半天的工作日,院内实习实践照常进行。按照学院各部门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旷班、迟到或早退。有疑问请联系027-8779210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