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2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评选光华奖学金的通知,我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评选,经个人自荐、院资委会根据评选要求初选、各年级辅导员结合学生情况、学生提交材料和奖学金评选要求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吴逸倩同学为本次光华奖学金的获得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以下人员: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资助辅导员汪建辉1592701428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8年11月12日
邮编:430074 | 电话:027-8754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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