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现将拟补充报送的名单公示如下:
U202316021
U202315973
U202316002
U202316024
U202316037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人:院资助辅导员闫怡涵:027-87540968
公示期间,各班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学院学工组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