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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量: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202491起,废止原《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17号)、《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4号)。施行校学〔202312131415。具体变动见下表:

荣誉称号/奖学金类别

原有

现行

三好学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15%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5%

同时兼得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生)

优秀

学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10%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5%

同时兼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生)

优秀奖学金

知行优秀奖学金

新增,分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

评选比例总和不超过15%

800/

社会活动

积极分子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比例10%

取消

博士学业

奖学金

设置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学制年限内博士均获得一等学业博士奖学金(10000/生)

取消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

划分一、二、三等博士学业奖学金,依次为150001200010000/。一、二等比例为处于学习资格年限中且通过中期考核的总人数的5%10%

国家奖学金

参评条件“六选二”

提高标准,参评条件“六选三”

根据新施行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评奖评优中的经验为进一步规范先进个人及优秀研究生等奖学金评选,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奖学金细则做出系列修订(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