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爱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学金”评选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现将拟补充报送的名单公示如下:
U202415171
U202415222
U202415250
U202415186
U202415252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9日,共3日。
公示联系人:院资助辅导员闫怡涵:13971545154
公示期间,各班或个人有异议可向学院学工组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