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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浏览量: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学工〔20259号),决定开展2026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级全日制中国籍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

(注:每位同学最多参评两项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参评具体条件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学工〔20259号)中相关要求。

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5%

2.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自强奋进奖学金

自强奋进奖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

2.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3.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

社会公益奖学金

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四、评选比例

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均为11个。

五、评选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330日——41日,个人申报

1)由满足相应要求的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并提交个人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和附件材料给班级资助委员。转专业同学参评需提供新学院开具的盖章版成绩单。资助委员重新排序本班成绩作为成绩排名参考。

2.41日——49日,班级评选

1)班委会统一核实材料真实性,由班长、团支书对本班奖学金申请者的思想品德表现、班团建设参与情况进行把关,若认为申请者不符合参评条件,可反映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2)班级组织班会进行投票选举,需邀请党支部纪检委员或指派党员跟会,由申请人陈述个人的奖学金类型及申请理由、介绍个人情况,陈述时间不少于2分钟。

3)所有申请人陈述完毕后,由班级所有同学(包含申请人)对其是否获得一年级奖学金进行匿名投票,每人至多可选择支持X人,X为班级校级奖学金名额数,当A申请了两项奖学金时,则单独给A编号A1A2,投票人可分别将手中的票投给A1A2

4)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班长)和计票人(资助委员)共同统计得票情况,记票时单独将A1A2单独统计票数,根据得票情况获评以上四项一年级奖学金。(票数相同时,班级同学需在参选学生再次陈述后重新投票)会上公示完毕,并将结果公示在班级群,公示期不少于一日,无异议后上报。上报年级资助助理时应包含班级全部参评同学,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2.各院(系)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依学生申报、集体初审后确定初评名单。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拟获评名单》、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和公示材料(以上材料的纸质档均需加盖院(系)公章)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4. 学生工作部复核各院(系)上报名单,公示后报送学校。学校批准后,发放奖学金,并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20259月份通过实验班选拔方式完成转专业的学生在现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11月份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2.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3.申请人注意在申报系统中认真填写,不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错误、虚假信息的,将视为无效申请。

4.如有疑问,请咨询:

年级资助助理杨楠 QQ2426561498

年级辅导员杨凯 15623551003

资助辅导员闫怡涵 1397154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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