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的重要形式。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各基层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奋进。
学习参考链接:
1. 习近平: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3/03/13/ARTI1678708218319642.shtml(共产党员网)
2. 2023全国两会学习专题网站
https://www.12371.cn/special/2023qglh/(共产党员网)
3. 全国两会精神报告会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行
http://news.hust.edu.cn/info/1002/47996.htm(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网)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全球文明倡议的深刻内涵,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全文)
https://www.12371.cn/2023/03/15/ARTI1678890393077278.shtml(共产党员网)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院大局,结合各教工支部党员攻关工作,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找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总书记谈调查
https://www.12371.cn/2023/03/21/ARTI1679390025120501.shtml(共产党员网)
4.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做好师德警示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
三、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各支部可通过微党课形式进行领学,提高学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
3.开展学习讨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四、要求
1.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学院已开辟【学习二十大】专栏,各支部相关新闻稿件可在专栏投稿。
3.各支部将本月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贺晓敏 杨凯
电 话:87540940、87540968
环境学院党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