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及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学院党委研究决定,9月围绕“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这一主题,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这一主线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的重要形式。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各基层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结合实际抓紧抓实各项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6/30/c_1126177453.htm(新华网)
2. 开展专题学习。学院党委中心组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开展专题学习。
3. 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为主题,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关于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利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数字展馆、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等素材,通过讲授主题党课、微党课,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师生法纪观念。
4.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推动学院教师等公职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防控法律风险。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暂行办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自觉性。组织“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
5.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基层党支部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复产,讲好疫情防控故事;聚力决胜全面小康,讲好脱贫攻坚故事,进一步展现党员干部使命担当。学院党委中心组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
6.持续加强警示教育。抓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和法纪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警示录》、案例通报等的教育作用,教育党员干部师生知敬畏、知镜鉴、明戒线、守底线。
7.强化清廉家风教育。把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法纪教育、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将创建“廉洁家庭”与学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相结合,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
三、规定动作
1.做好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各基层支部组织发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社区工作。党员下沉社区工作情况将作为本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将做为基层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取得实效。
2.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通过线上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收缴登记。
3. 个人自学。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每位党员应根据活动主题,提前深入研读学习材料,进行自学。
4.开展网上学习讨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在主题党日中,每位党员根据学习、生活、思想实际,围绕主题进行交流讨论。
5. 各支部可通过微党课形式进行领学,提高学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
四、要求
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特殊情况下,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联系人:贺晓敏 余露
电 话:13628610816、1554943465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