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为了做好2016年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细则:
一、 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包含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一) 评选三好研究生工作,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其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现就评选三好研究生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1.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
3.2016年博士生中硕博连读学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2年制院系学生除外)。
4.凡被评上三好研究生者,均须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5.评选时间:9月20日——10月1日。学生于9月22日-9月27日登陆HUB系统在线申请
(二)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三)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均为荣誉称号,不享受奖学金。
(四) 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其他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五) 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各单位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在研究生工作部盖章后,送档案馆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 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
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就评定研究生知行奖学金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 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
(二)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申请知行优秀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⑦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③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④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⑤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⑥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⑦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①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②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③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④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⑤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学院将下拨各班知行奖学金的总金额,各班根据班级同学申报情况,对照知行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的标准,自行确定知行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数量。要求获得知行奖学金同学的申请表中应按照获奖条件填写申请理由。
(四)2016级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生可回原所在班级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年制院系学生除外)。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参评条件及评定办法等相关信息,详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
(六)评定知行优秀奖学金的时间:9月20日——10月1日。
(七)凡获得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登陆HUB系统研究生奖学金系统填报所获奖项,院系审核提交;
(八)社会捐赠奖学金单独评选,可与知行优秀奖学金重复,凡获得社会捐赠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三、指标分配
关于评选要求的说明
(一)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二)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不予替补。
(三)一律用黑色钢笔填表或打印表格。
四、评选步骤与要求
(1)各班班委成立优秀学生与奖学金评定小组。
(2)申请三好、优干及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申请知行奖学金与社会奖学金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各班评定小组提交申请,评定小组成员根据指标,对照评选条件确定获奖名单,班长填写《环境学院优秀学生与知行奖学金评定结果审批表》。
(3)2016.9.26-2016.10.1在班级公示获奖名单。
(4)2016.10.1以班为单位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及《环境学院优秀学生与知行奖学金评定结果审批表》到学工组。
(5)公示无异议,2016.10.16学院提交研究生院。
(5)经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 工 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社会捐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