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环境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20%)、科研经历、代表性科研成果(25%)、学位论文(20%)、学业成绩、外语水平(20%)、专家推荐意见(5%)、攻读博士研修计划(1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20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18日-4月22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0973(办公时间)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383902973@qq.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