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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12月份组织生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量:


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201812月份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组织形式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动“三会一课”组织制度基层落实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有效载体。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员较多的学生支部,可采取“先统后分”等方式,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讲党课,再分到各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主题实践和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至少必须开展一次。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我做起”为主题开展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党员和师生员工自觉学深悟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的批示精神,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本单位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动、做表率,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贯彻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全方面。

2.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学院党委指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引导党员和干部自觉树立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能力,树立为师生、为基层、为一线服务的鲜明导向,把师生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单位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

3. 组织全体教师和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统称“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刻领会《准则》和《意见》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结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华中科技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采取专题研讨、政治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做到学习全覆盖,且落实到行动中。

4.组织教职工学习“全国优秀教师”李德威同志先进事迹,将学习李德威同志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自觉承担起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使命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荆楚网设有“追记构造地质学家李德威教授”专题网,供学习参考,链接如下:http://news.cnhubei.com/xw/2018zt/lidewei2018/)。

5. 开展支部书记考核评议及合格党员评议。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通过“党员学习网”微信平台或试卷测试等方式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通过讲解相关内容、要求,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通过十九大学习,将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支部党员如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本支部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明确努力方向。

四、基本要求

1. 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

入心、入脑。

   2. 全院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党员信息

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组织生活会汇总表经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贺晓敏 杨丹妮

电 话:136286108161334991601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8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