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的重要形式。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各基层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深刻领悟总书记讲话的丰富内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参考链接: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共产党员网)
https://www.12371.cn/2023/10/28/ARTI1698472294693206.shtml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落实总书记主旨演讲精神,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学习参考链接:
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共产党员网)
https://www.12371.cn/2023/10/18/ARTI1697603969233732.shtml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别是《细则》中第二章至第五章关于入党程序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年和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学习参考链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产党员网)
https://news.12371.cn/2014/06/10/ARTI1402408565380843.shtml
三、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各支部可通过微党课形式进行领学,提高学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
3.开展学习讨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四、要求
1.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各支部可结合主题教育及时将相关新闻稿件在学院网站投稿。
3.各支部将本月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贺晓敏 杨凯
电 话:87540940、87540968
环境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