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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量: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应予以退站。

为规范博士后管理,研究决定对王兰香等三名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做退站处理。

公示期: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环境学院办公室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7540940


附表:按退站处理博后名单(按进站时间排序)

序号

姓名

博士后编号

进站时间

1

张凯

111270

2011-12-16

2

王香兰

125175

2013-01-31

3

T.Sivasakthivel

165521

2015-11-1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