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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办理本科生环境楼门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量:

环境学院关于办理本科生环境楼门禁的通知

环境学院全体师生:

结合学院和系、所实际,针对本科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开展科研活动的安全管理问题,特制定以下规范及要求:

1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除课表安排的实验课外,原则上不得擅自进入科研实验室。如需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需由所在课题组导师提出合适理由(比如本科毕业设计、大学生创新实验等),并通过本申请。

2、凡是需要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的学生,需要自主学习《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安全与操作规范》(可向环境楼405室领取)及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学习系统”(http://labsafe.hust.edu.cn/)中“在线学习”板块相关内容,并完成清华大学学堂在线“实验室安全密码”慕课 (https://www.xuetangx.com/course/thu08131002418/5883761)学习。

3、本科生完成上述学习后,需由所在课题组责任老师对本科生进行针对性实验室安全培训,并组织安全考试。

    4、课题组安全考试合格后(80分及以上为及格),学生本人和课题组安全责任人应签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1)。

5、在满足12、3、4条基础上,学生可以向实验中心(环境楼405室)提交门禁申请材料办理门禁授权。申请开通门禁时需要提交申请表(附件2,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分管安全副院长签字并盖章)、《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1)、批改后的课题组安全考试试卷以及清华学堂在线“实验室安全密码”慕课完成程度截屏等资料各一份。

6、每位本科生出入环境楼门禁开通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学年期(即大创的执行期)。学生在中间更换责任老师后课题组及学生需通知实验中心取消已授权门禁,然后学生需要重新参加安全考试并重新提交第5条中规定的资料后才能重新申请门禁授权。

希望各位老师按照规范执行,加强本科生进入实验室的管理,为学院和谐安全、舒适的科研环境共同努力。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202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