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有关通知和文件精神,为总结和推广实践教学经验,不断提升我院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1. 质量导向。
2. 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3. 公平、公正、公开。
二、参评范围及推荐比例
1. 2022届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者,经专业系推荐均可参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设计(论文)不参加评选。
2. 各专业系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根据2022届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给排水专业48人,环工专业46人。建环专业40人),市政系可推荐2(1.4)人,环工系可推荐2(1.38)人,建环系可推荐2(1.17)人。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1. 成立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系负责人、毕设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和院外专家组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下设3个专业评审小组)。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总负责人。专业系负责人为各专业评审小组组长,负责本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各专业评审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学院教指委成员、毕设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和院外专家0-2人)。
2. 评审质量标准及工作程序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质量标准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本科生院〔2021〕29号)执行。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与2022届本科毕业答辩(公开答辩)同步进行。
3. 评审资料报送要求
6月3日以前,各系提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评资料,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翻译、论文正文(或设计说明书和计算说明书、图纸)等(PDF电子版);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参见附件3)。
对各系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需有两位同行专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校内外均可)对其作出真实具体的评价。
4. 评审结果公示与上报
学院将各系的评优推荐名单在院(系)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2022年6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学校本科生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本科生院〔2021〕29号)
附件3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