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所):
学校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已结束。根据上级部门及本科生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此次抽检发现的问题,我院将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各专业系根据评议要点(参见附件1),结合专家评价意见(2021届毕设材料校级抽检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参见附件2),组织参与毕业设计工作的全体指导教师对本专业2022届(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开展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改
各专业系按上述要求,组织参与毕业设计工作的全体指导教师对2021届(2017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复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
二、实施步骤、具体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检查整改任务下达至指导教师
各专业系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由专业系负责人担任检查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集中组织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认真学习评议要点(附件1)和专家评价意见(附件2),确保将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下达至每一位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时间节点要求:5月20日之前完成)
(二)专业系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检查及毕业答辩前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审核
1. 指导教师自查
指导教师务必认真领会评议要点的指标内涵,了解和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参见专家评价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本人的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过程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检查每个学生的各阶段学习成果文件。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进行及时整改。指导教师在进行学生毕业(论文)成果审核评定(含查重审核)时,务必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及教学规范,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成果的审核评分参照“环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2022版)”执行(附件5)。
自查及毕业(论文)成果审核结束后,指导教师填写“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报告”(附件3),在“指导教师”栏签字,并上报至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时间节点要求:5月27日之前完成)
2. 专业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审查
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开展本专业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审查(分组进行,要求覆盖率100%)。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专业系工作小组应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答辩前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学生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系级审查工作结束后,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组长须在检查工作报告上签字并提交至学院。(时间节点要求:5月30日之前完成)
(三)专业系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自查整改
1.指导教师自查(复查)整改
指导教师参照前述要求对本人的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过程开展全面自查(复查),逐一复审每个学生的各阶段学习成果文件。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中”(低于80分)和“及格”(低于70分)两档的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成果材料须进行重点审查,对发现的不符合学校毕设成果形式要求和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毕设成果材料,需联系已毕业学生(本科教务办和学工组给予协助)进行整改,并在工作报告的“整改情况”一栏如实记载整改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填写“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报告”(附件4),在“指导教师”栏签字,并上报至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时间节点要求:6月3日之前完成)
2.专业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审查
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开展本专业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审查(分组进行,要求覆盖率100%)。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专业系工作小组应督促、协助指导教师联系已毕业的2021届学生落实整改。系级审查工作结束后,各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小组组长须在检查工作报告上签字并提交至学院。(时间节点要求:6月5日之前完成)
(四)6月6-7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系提交的2021届及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10%)。
(五)6月8-10日:各专业系根据学院专家组下达的整改项目清单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整改。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整改项目,各专业系须制订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含预期完成整改时间),指定专人跟踪整改推进和落实情况,并上报学院备案。
(六)6月10日:学院上报整改工作报告至本科生院。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要点
附件2 专家评价意见(常见问题)
附件3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报告
附件4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报告
附件5 环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2022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