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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环境科学与生态学ESI论文实施重点动态奖励办法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

院发[2016]08号

关于对环境科学与生态学ESI论文实施重点动态奖励办法的规定

为推进环境学院学科建设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力争实现“十三五”环境科学与生态学(Environment/EcologyESI论文(以下简称“环境ESI”)数量倍增及引用次数大幅提升的学科目标计划,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对发表环境ESI论文实施重点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一、奖励实施时间自201711日起执行,原院发【201503号文废止,其余成果奖励按院发【201302号执行。

二、每月20日前教师将最新正式发表的纸质论文(信息包括:期刊名称、论文封面、目录、卷期起止页码,或者提供Personal Copy,以及通过了学校图书馆权威数据库查证)提交学院审核汇总,奖励隔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三、奖励标准: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论文按20000/篇奖励;WATER RES论文按8000/篇奖励;CHEMOSPHERE论文按5000/篇奖励;其它ESI论文A类按4000/篇、B类按2000/篇、C类按1000/篇奖励;其它A类论文按1000/篇奖励。期刊分类标准按学校学科办每年提供的最新环境科学与生态学期刊目录为准

四、正式发表论文需署名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作者需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正式在职教师或者学生。论文对多作者不实行重复奖励。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