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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9月10月份组织生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量:


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2019910月份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组织形式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动“三会一课”组织制度基层落实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有效载体。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根据活动需要,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员较多的学生支部,可采取“先统后分”等方式,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讲党课,再分到各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主题实践和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支部组织党员自学《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原原本本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

2.”党旗领航工程”实践。做好党员先锋服务队和党支部特色品

牌活动,开展有教育意义、与专业结合的特色党日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立足岗位,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3.特色党日、组织生活会示范。以建国7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为契机,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开展学院特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始终保持奋斗精神和革命精神。

4.进一步在支部所在单位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结合开展向十堰市郧阳区桂花小学优秀教师群体学习、学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校人[2019]27]号)文件等,领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工作,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身、自警、自励,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 组织学习。通过“学习强国”APP开展相关政策和知识的测试和学习。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通过讲解相关内容、要求,引导党员开展学习讨论。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本支部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明确努力方向。

四、要求

1. 9月、10月第三周的周四下午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次组织若干党员重点发言,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期间党支部书记要讲一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一次个人学习体会,鼓励支部委员或普通党员讲微党课。

2.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已有的党员教育管理载体平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用好案例教育、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联系人:贺晓敏 余露

电 话:136286108161554943465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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