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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1月份​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量:

 


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的重要形式。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各基层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组织学习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的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等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重要指示,根据学校宣传部编印的《学习参考》(2022年第1期)内容,各基层教工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教师及时跟进学习。

2.专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人〔202128号)文件精神。各基层教工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确保每位教师知办法、守底线。

3.组织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有关工作。

4.做好2021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各基层教工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通知要求,启动2021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三、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各支部可通过微党课形式进行领学,提高学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

3.开展学习讨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四、要求

1.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各支部将本月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310日前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贺晓敏 余露

电 话:1362861081615549434651

环境学院党委

2022110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人〔202128号)

http://one.hust.edu.cn/dcp/viewer.jsp?id=ff8080817dc84870017dd6e0d4db0d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