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机时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促进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设备的开放共享,提高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的科研服务能力与水平,现对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进行科研实验并发表的学术论文,制定奖励暂行办法,细则如下。
1. 奖励对象
使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开放共享仪器设备进行科研实验,在统计年度里发表,并在致谢部分致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的SCI学术论文(已正式出版的)。作者可以是教师、学生或者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其他用户。
2. 奖励标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根据论文的数量和分区,每年度制定相应的奖励标准,奖励费用只能冲抵本年度在本平台的测试费用开支(年终结算),现论文奖励标准为:
(一)SCI论文大类一区杂志收录的论文:100元/篇。
(二)SCI论文大类二区杂志收录的论文:50元/篇。
(三)校内合作发表的论文,以通讯作者所在课题组为准,多通讯作者的论文可平分奖励额度。
(四)该奖励若与“长江流域多介质污染协同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论文奖励有所重复,本平台将不再重复奖励。
论文分级及影响因子以下网站查找信息为基础:http://www.letpub.com.cn/,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执行。
3. 论文统计及奖励时间
每年11月份统计上一年度的致谢论文,奖励费用原则上在每年12月份内发放完毕,请将正式发表的论文信息按照要求提交至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平台。
4. 致谢格式及奖励方式
利用平台资源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在致谢处标注平台的贡献。
(一)用户利用了平台的资源,在平台人员协助下完成相应的研究工作并获得了成果,首先应在致谢处标注平台的贡献,致谢模板可以为:“The research was conducted on th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Facilities within the Schoo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t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ST)”或更简洁的写法,同时应根据参与度在作者栏(共同作者)或致谢处列出平台相关人员;
(二)用户利用了平台的资源,独立从事相关科研工作并获得了相应成果,应在致谢处标注平台的贡献,致谢模板可以为:“The research was conducted on th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Facilities within the Schoo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t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ST)”或更简洁的写法。
本暂行办法自2024年开始执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