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作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弘扬正能量的重要形式。活动时间原则上固定为第三个周四下午,各基层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必须开展一次以上。
二、活动主题内容
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安排计划,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安排,学习领悟,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学校学院事业的发展。
2.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各基层党支部采用个人自学、党员领导干部领学、重点篇目集中学、党课(微党课)讲授学等方式,重点学习第六至第十个专题。
学习参考链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https://www.12371.cn/special/zglz4/ml/ (共产党员网)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十一专题。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讲廉政专题党课。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在本支部讲一次廉政专题微党课。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师生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师生知敬畏、知镜鉴、明戒线、守底线。
4.开展谈心谈话。以支部为单位,在全体师生中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进一步关心师生心理健康,关心老同志、党外同志。
5.继续开展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梳理形成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带领本支部党员继续做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并在每月30日以前以月报的形式将本支部的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学院党委。
三、规定动作
1.交纳当月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各支部可通过微党课形式进行领学,提高学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
3.开展学习讨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四、要求
1.全院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各支部将本月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11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
联系人:贺晓敏 杨凯
电 话:13628610816、15623551003
环境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6日